新亚制程(证券代码002388)11月1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共处1380万元罚款。此前,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经查明,新亚制程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新亚制程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 年 10 月 8 日,实控人、董事徐琦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26,642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51%,相关款项 2022 年底 转回。2023 年 1 月,实控人、董事徐琦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27,139.32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85%。截至 2023 年 3 月底,所涉占用资金 已全部归还。
二、新亚制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导致相关定期报告虚增利润总额。新亚制程未能恰当计量对深圳市新中教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导致 2022 年年报、2023 年半年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1,866.62 万元、858.48 万元,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30.83%、 50.54%,公司 2022 年年报、2023 年半年报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此前,新亚制程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分别于2022年12月26日、2023年9月12日被广东证监局出具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该次查明违法事实如下: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分别为2.54亿元、4.5亿元、9.84亿元和 7.15亿元,占公司当期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49%、34.80%、68.40%和 49.66%,公司未依法及时披露、未在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年度报告及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也未在上述定期报告中披露与关联方的关联关系,存在重大遗漏。
此外,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1 条之第(八)项的情形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1 月 13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新亚制程”变更为“ST 新亚”,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 限制为 5%。
【索赔法律依据】金楚律师事务所宋军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存在重大性违法违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索赔参考条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股民均可参加索赔:(一)2022年10月8日至2024年1月10日买入新亚制程,并于2024年1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二)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6日买入新亚制程,并于2022年12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上述收盘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均可)。
【索赔证据材料】投资准备的证据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证券营业部盖章);3.涉案股票对账单(自首笔买入打印至今,证券营业部盖章)
声明:关于可索赔条件的分析判断,仅代表股卫士宋军律师团队的法律观点,供投资者诉讼维权参考,但不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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